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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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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医指南

编辑:会计学院 发布时间:2024-10-22 点击:

一、医务室就医流程

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急诊、特殊、慢性疾病及需要住院的除外)应首先到学院医务室就诊。



二、校外就诊流程

参保学生经医务室转诊,或在假期、实习期间,可在校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


三、注意事项

1.普通疾病请在医务室诊治。如病情需要转诊,须先由医务室医生开具转诊证明单,一单一科一次,7天内有效,无转诊单一律自负(急诊、节假日除外)。

2.参保学生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应符合: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天药量,普通慢性病不得超过7天药量,患有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14天药量的原则。学生在医务室就诊, 每张处方的药费不超过60元,每个学生每天处方量最多不超过2张。门诊专项资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人(按医保政策)。

3.参保学生每次门诊,同疗效药品不得同时开用,与疾病无关的药物不得开用,无明显疗效的药物不得开用。

4.洁牙及光固补牙或树脂补牙(进口材料)费用一律自费。

5.特殊(慢性)疾病门诊或住院,请先出示医保卡及身份证就医,医疗费用均直接在医院按医保规定结算,无需回医务室报销。

四、医保报销须知

1.办理学生医疗保险报销地点:医务室一楼104室

2.办理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00   14:30-17:00

3.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报销参照《学生门诊药品目录》、《学生门诊诊疗目录》及有关规定执行。对普通门(急)诊医疗费中超出范围和超标准的费用由学生全部自费。

4.学生校外就诊或住院后,原则上应在就诊后60天内向医务室医保办提出申请报销,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门诊: ①发票原件,②费用清单,③转诊单(急诊、节假日除外),④病历。

(2)住院:

①社保卡或医保卡复印件

②住院发票(原件)发票背后本人签名

③住院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④出院小结或住院病案首页(需要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

⑤承诺书(承诺书),承诺内容主要为“住院情况说明”加学校盖章,A4纸打印,部分内容可手写,学校可提供样板协同学生完成。

⑥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本人)

说明:实习,休学,病假均需提交相关证明,意外伤害的加意外情况说明;其它的提交未备案异地就医情况说明。

五、学生医保办公室电话

学校医保办公室电话:61787810

医务室急诊电话:61787800

六、医务室诊病时间

上午8:00—13:00

下午14:30—17:00

晚上18:00—21:00

除上述时间外,门诊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

师生因急病需转校外急诊可直接拨打温泉医院急诊电话020-87831320,或120急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