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务室就医流程
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急诊、特殊、慢性疾病及需要住院的除外)应首先到学院医务室就诊。
二、校外就诊流程
参保学生经医务室转诊,或在假期、实习期间,可在校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
三、注意事项
1.普通疾病请在医务室诊治。如病情需要转诊,须先由医务室医生开具转诊证明单,一单一科一次,7天内有效,无转诊单一律自负(急诊、节假日除外)。
2.参保学生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应符合: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天药量,普通慢性病不得超过7天药量,患有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14天药量的原则。学生在医务室就诊, 每张处方的药费不超过60元,每个学生每天处方量最多不超过2张。门诊专项资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人(按医保政策)。
3.参保学生每次门诊,同疗效药品不得同时开用,与疾病无关的药物不得开用,无明显疗效的药物不得开用。
4.洁牙及光固补牙或树脂补牙(进口材料)费用一律自费。
5.特殊(慢性)疾病门诊或住院,请先出示医保卡及身份证就医,医疗费用均直接在医院按医保规定结算,无需回医务室报销。
四、医保报销须知
1.办理学生医疗保险报销地点:医务室一楼104室
2.办理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00 14:30-17:00
3.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报销参照《学生门诊药品目录》、《学生门诊诊疗目录》及有关规定执行。对普通门(急)诊医疗费中超出范围和超标准的费用由学生全部自费。
4.学生校外就诊或住院后,原则上应在就诊后60天内向医务室医保办提出申请报销,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门诊: ①发票原件,②费用清单,③转诊单(急诊、节假日除外),④病历。
(2)住院:
①社保卡或医保卡复印件
②住院发票(原件)发票背后本人签名
③住院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④出院小结或住院病案首页(需要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
⑤承诺书(承诺书),承诺内容主要为“住院情况说明”加学校盖章,A4纸打印,部分内容可手写,学校可提供样板协同学生完成。
⑥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本人)
说明:实习,休学,病假均需提交相关证明,意外伤害的加意外情况说明;其它的提交未备案异地就医情况说明。
五、学生医保办公室电话
学校医保办公室电话:61787810
医务室急诊电话:61787800
六、医务室诊病时间
上午8:00—13:00
下午14:30—17:00
晚上18:00—21:00
除上述时间外,门诊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
师生因急病需转校外急诊可直接拨打温泉医院急诊电话020-87831320,或120急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