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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会计学院2024-2025学年2024年入学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编辑:会计学院 发布时间:2025-03-11 点击: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南方学院教务〔2024〕17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4-2025学年2024年入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有关事项如下:

申请条件

(一)确有专长、志趣或特殊困难的本科生,可申请转专业(本次转专业仅面向于2024年入学学生)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1.招生阶段中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拟转入专业和拟转出专业不属于同一录取类别,即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类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

        3.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暂缓注册等学籍状况的;

        4.处于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阶段、新生入学报到阶段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后学年不得申请转专业;

        5.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三)学院设置的其他条件

        在原专业就读期间,不能有挂科、违纪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等行为记录。


选拔方式

    本次转专业选拔将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核形式进行。

    笔试部分主要考察学生会计学原理,微积分等相关综合知识。

    参考书目:

   

    面试主要由学生自我介绍,评委就专业知识、逻辑思维、问题解决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对未来职业规划的清晰度等方面进行提问和交流。

    总评成绩将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两部分组成,且总评成绩需不低于60分。


工作流程

(一)申请时间与申请方式(第5周至第6周)

    1.发布通知:学校教务处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明确转专业政策、条件、流程、时间节点及各专业接收计划等信息。

    2.学生申请:学生在第5周至第6周内,根据通知要求,在正方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将以下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申请材料应包含:①成绩单扫描件②个人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等。

(二)资格审核及结果公布(7周至第8周

    1.目标院系审核:目标院系在第7周内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包括学业成绩、专业等条件的复核。

    2.结果公布:目标院系在第8周初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通知通过审核的学生参加后续的选拔面试。

(三)选拔工作安排(9周至第10周

    在第9周至第10周内,学院按照选拔方案,组织选拔考试、面试。

(四)选拔结果公示、公布、报送(11周

    1.结果公示:学院在第11周初,将选拔结果在本院系官网及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2.结果公布与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第11周末前将最终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四、其他事项

    1.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完全依据学校教务处关于转专业工作时间进行。

    2.在申请转专业前,学生应充分了解学校和专业的转专业政策、条件、流程和时间节点等信息,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和材料准备。如因学生提供不实信息拟录取,经核查后学院有权取消该生转专业资格。

    3.在申请转专业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咨询学院教秘老师(李老师:020-6178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