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经个人自评、班级与院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审核复查,现就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公示。为公平、合理、透明地分配资助资源,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学号、院系、困难等级等必要信息。公示结果仅为学院初步认定结果,最终认定结果请认准学校公示文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至5教102,反映人员应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4月2日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4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