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广州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会计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现将工作小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9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反映人员应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4881
会计学院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