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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会计学院2026-2027学年转专业实施方案

编辑:会计学院 发布时间:2026-10-13 点击:

会计学院2026-2027学年

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南方学院教务〔2026〕1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有关事项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我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转专业工作。

组长: 王家碧    联系方式:6178-7093

组员: 金迪      联系方式:6178-7330

组员: 张洪浩    联系方式:6178-7470
组员: 衣春      联系方式:6178-7323

秘书: 古忆玲    联系方式:6178-7000

二、申请条件

(一)确有专长、志趣或特殊困难的本科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1.招生阶段中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拟转入专业和拟转出专业不属于同一录取类别,即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类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

3.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暂缓注册等学籍状况的;

4.处于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阶段、新生入学报到阶段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后学年不得申请转专业;

5.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三)学院设置的其他条件

在原专业就读期间,不能有挂科、违纪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等行为记录。

三、选拔方式

本次转专业选拔将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核形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笔试:

1.2026级学生笔试部分主要考察学生综合能力(英语、高考数学及逻辑思维等)

2.2025级及以上高年级学生笔试部分主要考察学生会计学原理,微积分等相关综合知识。

参考书目:

(二)面试:

面试主要由学生自我介绍,评委就专业知识、逻辑思维、问题解决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对未来职业规划的清晰度等方面进行提问和交流。

总评成绩将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两部分组成,且总评成绩需不低于60分。

四、工作流程

(一)申请时间与申请方式(第6周)

1.发布通知:学校教务处第6周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明确转专业政策、条件、流程、时间节点及各专业接收计划等信息。

2.学生申请:学生在第6-7周内,根据通知要求,向目标院系提交转专业申请,申请材料应包含:①转专业申请表②成绩单扫描件③个人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等。

(二)资格审核及结果公布(第8周)

1.目标院系审核:目标院系在第8周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包括学业成绩、专业等条件的复核。

2.结果公布:目标院系在第8周初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通知通过审核的学生参加后续的选拔面试。

(三)选拔工作安排(第9周)

1.制定选拔方案: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在第9周内制定详细的选拔方案,包括选拔方式、选拔内容、评分标准及时间安排等,并报教务处备案。

2.选拔实施:在第9周内,学院按照选拔方案,组织选拔考试、面试,并做好相关记录及评分工作。

(四)选拔结果公示、公布、报送(第10周至第11周)

1.结果公示:学院在第10周,将选拔结果在本院系官网及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2.结果公布与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第10周末前将最终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在第11周内对录取名单进行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转专业录取结果。

四、其他事项

1.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完全依据学校教务处关于转专业工作时间进行,实际时间节点以学校发布的时间节点为准,如转专业录取结束后仍有未录满的专业,不单独设置补录。

2.在申请转专业前,学生应充分了解学校和专业的转专业政策、条件、流程和时间节点等信息,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和材料准备。如因学生提供不实信息拟录取,经核查后学院有权取消该生转专业资格。

3.若转专业涉及中外联合培养项目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项目学生不可转入普通专业)亦采用上述方案,且需国际学院须审核相关情况,确保其符合项目协议的各项要求方可转专业。

4.在申请转专业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咨询学院教秘老师(古老师:61787000)。


                               会计学院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一览表

2.正方系统转专业操作手册-学生端

3.教务处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