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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规定

发布时间:2022-09-13 04:00 浏览次数:

2019级的各位同学:

专业实习是我学院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我学院专业实习的质量,切实提高我学院同学们专业实践操作能力,在此提醒各位同学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实习时间:实习时间从2021年12月21日起,到2022年4月21日结束,为期4个月。不能提前结束实习,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结束或延迟结束实习需要提前向学院里申请。(学院里有统一的申请表)

2.关于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公司企业的财务部、银行、金融机构等与财会专业相关的岗位,建议同学们首选会计师事务所。实习内容必须与财会专业相关,其他与专业不相干的岗位,学院不予承认。

实习单位不限于一家,同学们可以在两家以上的实习单位实习。

学院里要求每一位同学上报实习单位,如果在实习期间更换实习单位的,须亲自告诉实习指导老师,否则视为未更换实习单位。

3.关于接收函:学院有统一的接收函格式,自行安排实习单位的同学需要将接收函带回单位盖章,并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实习接收函电子版(扫描、拍照均可)发给各自的日常实习指导老师。

学院里安排实习单位的同学(即院招的同学),无需交接收函。

4.关于权利义务:请同学们和实习单位落实好待遇补贴等问题(比如食宿、补贴、保险等)以免不必要的误会。(院招的实习单位,由学院落实)。

实习期间,请同学们遵守单位的实习生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实习管理规定,尽到一名实习生的义务。

如果和单位发生纠纷,不管是院招的同学还是自己应聘的同学,请第一时间告诉指导老师,如有需要可由学院协助协商解决。

5.关于实习期间校内事务:实习期间,请同学们密切关注学校和学院逛网,留意学院各项通知,保持和辅导员老师以及班干的联络沟通。特别要关注2022年3月份左右的四六级考试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6.2022年5月回校后需提交的材料:

(1)电子版:4份实习小结,1份实习报告;

(2)纸质版:单位接收函、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

特别注意:

(1)实习鉴定表中实习单位意见要明确写实习生在实习单位的具体表现及评价。

(2)实习鉴定表上的单位盖章可以是实习单位公章,也可以是实习单位财务部或者人事部的公章(实习岗位是单位财务部)。

(3)在两家及以上实习单位实习的同学,需要提交相应份数的单位接收函和鉴定表。

7.关于实习小结与实习报告:实习小结内容为同学们在实习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学、所思,每篇小结不少于800字,每月一篇,请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上交。实习报告要求另发。请同学们务必注意,实习小结和实习报告内容不可抄袭。

专业实习的学分为4学分,同学们实习期间表现、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实习小结和实习总结报告等是评定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实习报告正文部分一般包括序言、实习单位介绍、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与过程、实习心得体会与收获等几个部分。模板及具体要求会发到各位同学。

8.关于实习的组织纪律:同学们要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领导、同事的工作安排。发扬刻苦钻研、吃苦耐劳的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力争取得良好的实习效果。

(1)实习指导老师会不定期的电话联系实习单位或者到实习单位去看望实习生,发现上报实习单位却不去实习、或者在实习过程中不遵守纪律的同学,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2)院招的同学,不能因为个人原因提前结束实习;如果因为考证等需要集体请假的,上报指导老师,再由学院和实习单位直接沟通;其他同学自行跟单位沟通,需要学院沟通的,直接和辅导员老师联系。

9.关于人身财产安全:在实习期间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时刻保持和家长以及老师的联系,告知家长和老师实习的地点和时间。如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和学院老师以及家长联学院。(外勤的同学,每一次外勤需要向家长和指导老师汇报外勤的时间、地点)

10.关于指导老师:学院将为2019级实习生安排两位指导老师,其中一位是日常实习指导老师,另一位是专业教师。专业教师主要负责专业内容的指导,解决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日常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日常实习管理,解决实习生诸如实习安排、实习单位关系和安全教育等事项。实习指导老师联系方式另发。

11.其他。在实习过程中遇到业务或实习问题,请和指导老师联系;如果是教学教务方面的问题,请和学院办公室黄铭铭联系;如果是学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请和各自辅导员老师联系。

各位同学作为我学院的一名学生,外出实习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了南方学院及会计学学院的形象。请各位同学认真实习,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习有所得!